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要求,现在进行《徐家楼新华片区项目(一期)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的全文信息公开,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。
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。
泰安市泰汶汇金投资有限公司
附件一:徐家楼新华片区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附件二:徐家楼新华片区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